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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第一天就受伤,赔偿应该怎么算?

创建时间:2025-08-07 16:43

2020年在贵州省务工的温先生(化名)被A公司以每天150元的工资雇佣,让温先生在工作地进行伐木工作。然而温先生在第一天上班时就被倒下的树木砸中脚背,当即血流不止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。

医院接诊后发现温先生左脚脚面被树砸成损毁性骨折,需要进行截肢手术。经过手术治疗,温先生病情趋于稳定。在温先生治疗过程A公司在垫付了三万元的治疗费用后,就没有再支付过温先生的治疗费用。

由于温先生是在工作时受伤,所以温先生认为A公司应对自己的伤情负有一定责任,于是在康复出院后,他将A公司起诉到当地法院。请求依法判令A公司对医疗费、误工费、伤残赔偿金等进行赔偿。

接到诉讼后,法院委托贵州华艾瑞司法鉴定中心对温先生进行伤残及三期鉴定。我中心鉴定人经检查发现,温先生因左足损伤严重,经截肢手术手术治疗,现遗留足功能丧失分值已达40分,未达60分,评定为八级伤残,综合评定误工期120日,护理期80日,营养期60日。

目前,该份鉴定报告已作为诉讼材料提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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